颁布机构: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颁布文号:湛财采〔2020〕34号 颁布日期:2020-12-11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协议供货商: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47号)有关部署,加快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能力,全力配合建立全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政府采购业务支撑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云平台”实施推广部署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47号,附件1)随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组织参加“云平台”线上操作培训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操作培训班的通知》(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市直各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以及业务使用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根据《通知》的培训排期认真参加培训;请各主管预算单位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2号,附件3),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具体操作按该通知要求执行。
四、组织征集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
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正在开展征集供应商入库工作,对电子卖场相关业务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公告》(网址:http://zhanjiang.gdgpo.com/show/id/2d9a8cb675e6618401760e2991a10f2f.html)的规定和指引申请入库。
五、终止使用协议采购方式
按照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自2021年1月1日起,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线运行,电子卖场系统为该云平台其中一个子系统,实施直购、议价、反拍、竞价、团购等简易采购程序。因此,我市原来独立的协议供货系统不能再使用,“2019-2021年度湛江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2019-202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需同步终止。
“2019-2021年度湛江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2019-202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应与市财政局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附件4、5),协议各方各执一份。请本期协议供货资格主投方组织好对应标的协议供货商完成协议签订,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递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六、终止使用现版本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线后,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应通过云平台进行采购计划备案,通过电子卖场系统或项目采购交易系统的简易流程组织采购活动,并按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线上签订与公开、备案工作。原湛江市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同步终止使用。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47号)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操作培训班的通知